四川泸州市财政局及时落实再生资源税收优惠政策
2011年以来,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再生资源税收优惠政策,截至9月底,共受理四川省市本级和市辖三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退税申报10户,申报退税金额1101万元。经财政部驻川专员办批准后,已实际拨付再生资源退税企业9户,退税金额1098万元。
再生资源退税政策是指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的纳税人,按国家规定比例退回其销售再生资源上缴的增值税。再生资源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四川市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发展绿色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
来源:再生资源网
!免责声明:
1、任何注明"来源:51旧货网"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其版权均属51旧货网所有,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传播。已授权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51旧货网"。
2、任何非注明"来源:51旧货网"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网站等的资料,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并非本网故意,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会加以更正,51旧货网不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