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主体范围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主要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和受让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不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充当的,它必须具备一定的定条件和资格.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必须是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或代表政府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其单位和个人不得充当出让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和经营.
土地使用者开发经营土地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来源: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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