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登录 - 免费注册
客服电话:0311-87810851 注册拍卖行 | 发布拍卖公告

51旧货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拍卖政策法规
江苏宿迁从源头规范鉴定拍卖

http://auction.51jiuhuo.com  2011/11/27 9:54:46

 “需要启动司法鉴定、拍卖等程序的案件,统一由立案庭立案。鉴定、拍卖工作完成或终结后,由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和委托部门办理交接手续,报立案庭结案。”12月13日,宿迁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委托鉴定、拍卖案件立案相关问题的规定》,切实从源头上提高司法鉴定效率。
  由于多种因素,司法鉴定往往耗费了较长的时间,有的案件只有等到鉴定结论出来后才能继续进行审理。
  宿迁中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从立案环节着手,对委托鉴定、拍卖案件的移送、受理等方面的操作程序和基本工作事项加以详细、明确地规范。鉴定过程中,特别是工作量较大的工程造价类鉴定,需要审判庭补充提供材料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充完毕,无正当理由逾期的,作退案处理,从而有效地控制了司法鉴定的时间节点。

来源:拍卖网
!免责声明:
1、任何注明"来源:51旧货网"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其版权均属51旧货网所有,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传播。已授权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51旧货网"。
2、任何非注明"来源:51旧货网"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网站等的资料,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并非本网故意,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会加以更正,51旧货网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关于51旧货网 | 诚征英才 | 友情合作 | 守信通服务 | 支付方式 | 诚信安全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石家庄摩森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与授权者版权所有 2009-2023   冀ICP备090026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