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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产权交易程序规范意见

http://auction.51jiuhuo.com  2011/11/27 10:01:1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苏政办发[1996]90号)和《关于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必须在依法设立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的通知》(通财办[2000]6号)文件精神,最近南通产权交易所修订了《南通市产权交易程序规范意见》,全文如下:

一、根据《江苏省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苏政办发[1996]90号)及《关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必须在依法设立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的通知》(通财办[2000]6号),制定本规范意见。

二、南通市辖区范围内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活动心须在依法设立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城镇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参照执行),具体指:

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产权出让和受让(含有偿兼并、破产资产变现、抵押资产抵债等)。

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涉及的产权交易。

各类公司、企业的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的出让和受让。

车辆、船舶及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机器设备、生产车间等有形、无形资产的整体、部分产权出让和受让。

道路、桥梁、码头等基础设施经营权、使用权的出让和受让。

其它形式的产权交易。

三、 产权交易可采取的方式:

协议转让,是指出让产权由交易双方通过洽谈以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

竞价拍卖,是指出让产权有多名受让意向者,出让标的物以公开竞价的形式、由出价最高者成交的交易方式。

招标转让,是指出让产权有多名受让意向者,出让标的物相对复杂,以公开竞争的形式、由评标委员会评出最优标者成交的交易方式。

其他方式,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

四、 产权交易的审批

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含出让和受让)按《江苏省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报批。

集体及其他资产的产权交易参照上述规定,报其主管部门或资产所有者批准。

国有和集体企业的整体产权转让或转让权益超过净资产的 25%以上的,报资产所有者审批前、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产权交易的决议。

公司制企业的产权交易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同意。

外商投资企业的产权交易须报外经部门批准。

五、 在产权交易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的程序:

1、申请受理

A、产权出让方或受让方分别向交易所(含代理部、会员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并与交易所签订委托书。

B、出让方提交的材料:

出让方的资格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

有关产权归属的证明材料;

批准产权出让的批文和有关证明;

被出让产权的情况介绍;

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材料。

C、受让方提交的材料:

受让方的资格证明;

受让方的资信能力证明;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D、交易所接受委托,审核出让方或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并汇总材料、制作《产权出让登记表》或《产权受让登记表》等。

2、挂牌上市

交易所将《产权出让登记表》或《产权受让登记表》的内容输入交易所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定期或不定期地以各种形式对外发布信息。

3、查询洽谈

拟出让方或受让方可通过交易所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查询或直接向交易所了解另一方有关情况,也可在交易所(含代理部、会员单位)的牵头下去实地查看洽谈。

4、成交签约

A、在洽谈基础上,产权交易双方初步达成意向;经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出让产权进行评估、确认后,交易所会同交易双方商定交易方式。

B、在交易所的主持下,交易双方签订产(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出让方、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转让标的、价格、价款支付方式;

产权交割的范围、方式、期限、责任;

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职工安置方式;

债权债务的承接和清偿办法;

各种税费的负担;

承诺和保证;

违约赔偿责任;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签约日期。

5、结算交割

A、在交易所办理的产权交易,价款通过交易所统一结算;价款统一以人民币结算,涉及外资以外币支付的,以签约当天外汇市场公布牌价的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结算。

B、产权交割在产权转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由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进行,交易双方须在《财产交割清单》上签字。

6、鉴证确认

A、产权交易双方签订产(股)权转让合同后的三天内,交易所对合同进行鉴证、加盖鉴证章后合同生效。

B、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产(股)权转让合同须经外经部门批准后生效。

C、产(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的次日,交易所出具《产(股)权交易成交确认书》。《产(股)权交易成交确认书》既是受让方的所有权凭证,又是交易双方的财务凭证。

7、变更登记

A、产权交易双方凭交易所出具的《产(股)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到财政、国资、工商、税务、土地、房管等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B、产权交易中介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支付。产权交割或权证变更过程中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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