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用于确认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赔偿责任)
( )X经破字第X一X号
申请人__(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__(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__(姓名、职务和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__(破产企业名称)破产清算组。
申请人于__年__月_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赔偿因__(破产企业名称)破产清算组解除其与破产企业所签订的__合同而给其造成的损失。
本院经审在认为,__[简要叙述破产企业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及履行情况的事实,特别是对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数额要予以明确]。__(破产企业名称)破产清算组解除该合同的行为,确已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因此而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__(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可以__(损害赔偿额)__元申报破产债权。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_
审判员_
审判员_
__年__月__日
(院印)
来源: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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