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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和拍卖公司的关系

http://auction.51jiuhuo.com  2011/11/26 22:51:46

      答:根据《拍卖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这是委托人依法应该履行的义务,如果委托人怠于履行自己的义务,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实现就要承担不能履行的法律责任。因此委托人应对“不能实现合同”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故而拍卖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来源: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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