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鉴定中的“著录”
中国的书画作伪历史悠久,据文献考证,早在两晋(265~420年)以及南朝的刘宋(420~479年)期间就已经出现。东晋王羲之的书法举世所重,时人多有苦心搜求者,“雅所爱重,悬金招买,不计贵贱”。于是王氏之伪作应运而生,刘宋时期的虞和在其《论书表》中这样记载道:“(作伪者)以茅屋漏汁染变纸色,加以劳辱,使类久书。”这是目前所见最早有关书画作伪的文献记载。由此推知,书画的鉴定活动亦当发轫于此。据《论书表》所载,当时的收藏家有桓玄、刘毅、卢循素等人,文献中虽无他们鉴定的相关记述,但虞和对于当时造假的描述却使得我们能够按迹寻踪,管窥一二。
书画著录原本是一种蕴涵着多重文化内容与价值的书籍。在其内容,则溯源与开拓并存,历史和当下共生;在其价值,则赏鉴与考订并举,得鱼与获筌共美。然而,市场经济的社会实态却使得这些丰赡内涵正在逐渐消失,如果没有如火如荼的书画市场,可能当下许多人很难去关注这些卷帙浩繁的书画著录。如今,随着书画市场的日趋火爆,书画鉴定亦成热门,人们对于著录的关注仍会与日俱增。
来源: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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