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百业拍卖有限公司第3期拍卖会
一、本规则依据《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场内公共秩序与纪律,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对所竞买的标的物进行了解,本公司按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对其质量和数量不予担保。竞买人应审查拍卖标的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一经成交确认,委托方及本公司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当天内付清余款及按拍卖成交价计5%的佣金,同时与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未付清余款的,本公司将依照《拍卖法》处理。
四、本期拍卖标的:电子产品一批。拍卖标的物的拆卸、安装、搬运由买受人负责,并由买受人承担所需费用。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当天内提货,本公司不负保管责任。如果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仍未提取拍卖标的物而造成拍卖标的物损失的,本公司概不负责。
五、凡参加本期拍卖会的竞买人必须通读本规则并依照执行。
来源: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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