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规则
一、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进行拍卖,本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于拍卖公告和标的展示期限内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并亲临实地查看标的,自行审视标的物品质或请专家鉴定或到标的审批、登记管理部门了解咨询。一旦进入拍卖会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现状及其品质,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买的行为完全负责。
三、竞买人必须在拍卖会前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身份证明;企业法人参加竞买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竞买人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经本公司确认资格后,缴付保证金,领取号牌成为正式竞买人。
四、本公司按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对标的物的品质瑕疵及其未知事宜不承担担保责任。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方位图示、面积和相关资料和口头描述说明或评价仅供参考,不构成承诺或保证。若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与拍卖资料载明的有差异,最终应以有关部门的登记确认或现状为准,其差异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五、竞拍过程中,请竞买人应慎重、认真,按照拍卖师预先告知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竞价,竞买人也可口头报价,但口头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低于拍卖师预先告知的加价幅度。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拍卖师根据情况有权临时调整拍卖方式和加价幅度,拍卖过程中,拍卖师不解答任何问题。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击槌确认后,拍卖成交,竞买人成为买受人。买受人必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有关文件、合同等。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的,拍卖师有权停止该标的的拍卖。
七、拍卖会一旦出现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的情况,拍卖师有权决定暂缓或中止拍卖活动,竞买人不得对其提出任何异议,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于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号牌,一旦号牌被他人使用均视作登记人本人的竞买行为,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号牌原持有人负责。
九、竞买人应认真详细阅读和遵守本公司针对不同场次、不同标的而制定的《竞买注意事项》。
十、买受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拍卖款项,并确认已转入指定的帐户后,按照规定期限内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未竞得标的的各竞买人缴付的保证金,拍卖人于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请竞买人自觉遵守和维护会场秩序,举止文明,服从工作人员指导;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阻碍拍卖活动正常进行,否则工作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场;禁止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一经发现,保证金和已付款均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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