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邮票视为无效
新《国内邮件处理规则》规定有七种邮票(或图案)贴在邮件上,视为无效:
1.经国家邮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使用的邮票。
2.已经盖销或划销的邮票。
3.污染、残缺、退色或变色,难以辨别真伪的邮票。
4.在邮票表面涂抹胶水、浆糊、粘贴透明胶带或剪贴拼补、伪造的邮票。
5.外国邮票及港、澳、台邮票。
6.邮资邮简、邮资信封或邮资明信片上剪下的邮票图案。
7.畸形邮票(如倒印、折痕、漏齿、复齿等)。
以上使用第四种不符合规定的邮资凭证的信件,不予发寄,通知寄件人限期撤回,并处以应付邮资10倍的罚款,所罚款上缴国库。无法通知寄件人或逾期不办理撤回手续,保管期满作为无着邮件处理。
来源:中华古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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