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转籍登记须知》
凡在本市场办理旧机动车转籍手续的客户须知如下: 一、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出售方应提供如下材料: l、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无登记证的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私人身份证、户口簿) 3、车辆购置证 4、养路费证 5、车船使用税证 6、营运车辆营运证 7、按要求在相关表格材料上盖章或签字 8、需要海关监管的车辆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9、车辆前后号牌 (二)买入方应提供材料: l、单位介绍信或私人身份证 2、按要求在相关材料上盖章或签字 二、车辆不得转籍的情况如下: (一)已达报废年限的 (二)定期检验有效期失效的 (三)品牌型号、规格、结构不符合国家公告,目录的。 (四)海关监管车辆未解除监管的 (五)机动车所有人擅自改动、更换过的机动车。 (六)符合不予办理机动车过户登记条件的。 (七)不符合转入地标准的。
来源: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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