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市场风险、规范拍卖活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拍卖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我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委托拍卖合同、成交确认书、劳务合同、专业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法律顾问室是公司合同管理机构,业务部是公司合同的签定、执行、归档部门,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制订、执行、归档等合同管理执行情况;
2、监督各部门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情况,没有合同示范文本的,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3、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
4、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6、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
7、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8、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
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来源: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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