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设备招标哈韩曝光 中节能变公然为暗箱
本报讯 本报1月6日头条位置刊发的报道——《风电设备招标公然指定韩国货》引发舆论强烈关注,国家有关部门介入查处。面对压力,中节能港建(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修改招标文件,变“公然”为“暗箱”操作。
《风电设备招标公然指定韩国货》发表后被千余家网站转载,引发众多网友热议。一位署名郑渝川的网友发表题为《风电设备招标公然“哈韩”该被查处》的评 论认为:“报道所指的两家风力发电商一方面享受着国家给予的产业、金融、补贴等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却有违成本常识和国家产业规划的‘哈韩’,并且触犯了 《招标投标法》。行业主管部门、监察部门理应介入查处。”该报道还引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领导高度关注,责令风电商做出说明。
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在第一时间做出积极整改。龙源电力集团总经理谢长军在约见记者时表示,“龙源集团作为全国风电行业的龙头,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一定多用国产设备,支持国内制造业发展。”
而中节能港建(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则表现出另外一张面孔。这家公司向各投标商紧急下达《补充澄清材料》,把原定于1月9日举行的开标时间推迟到1 月12日;《澄清材料》同时要求:把原招标文件中“法兰应该选用山西定襄金瑞法兰厂生产的整体环锻法兰或韩国法兰”去掉,“替换为法兰技术要求应该满足以 下几点……”,其中第7点要求:“所采用法兰生产厂家需有2年(不含)以上生产塔筒法兰的经验,同时有至少为100台以上的1500型风机提供过塔筒法兰 的业绩,并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兰生产厂家供货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法兰生产厂家公章。”
“中节能港建公司在招标中用语‘替换’之举完全是为了应对舆论监督。”一位投标商告诉记者,国家《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 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而中节能港建公司新修改的文件中“2年(不含)以上生产塔筒法兰的经验,同时有至少为 100台以上的1500型风机提供过塔筒法兰的业绩”,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也是违反《招标投标法》的。
据了解,我国风电设备制造业是近两年迅猛发展起来的。即使2年前发展起来的生产厂家,也很少具备“至少为100台以上的1500型风机提供过塔筒法兰 的业绩”。据此,一些投标商指出:中节能港建公司招标文件修改后以抬高门槛的方式,将大多数国内设备制造商拒之门外,最终符合其要求的只有韩国法兰和山西 定襄的金瑞法兰等极少数厂商。这是典型的变公然“哈韩”为悄然“哈韩”,实属暗箱操作。(李新民)
来源: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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