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拍卖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拍卖,第三人对拍卖标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有争议当场提供有效证明的。” 在拍卖过程中不得不中止拍卖的,我们要依据法律法规,晓知以法,动之以情,扎实细致地做好中止拍卖的相关工作,最大人性化的去化解矛盾。
一、主动与第三方沟通、协调
二、做好竞买人的释疑工作
三、在拍卖正式开始前做好宣布中止拍卖的准备工作
四、对个别劝说无效的竞买人劝离拍卖会场
五、及时向委托方通报中止拍卖相关情况
六、超前协调拍卖标的相关问题
造成中止拍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不少原因是拍卖公司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情况了解不细不实,标的相关问题没有协调解决好遗留的隐患。因此,拍卖公司接受拍卖标的后,必须对标的现状、权属情况、明暗瑕疵、租赁抵押、税费缴纳等与标的相关的所有情况,一一了解清楚,对存在纠纷、矛盾及时解决,扫除拍卖障碍,避免中止拍卖情况的发生。
总之,中止拍卖,就如行驶中的列车,遇到突发紧急刹车,将工作做到家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