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信息中心
拍卖细则
本拍卖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拍卖公司章程制定。
拍卖程序
一、委托人向拍卖人提出委托拍卖申请。
二、拍卖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符合规定的,接受委托,并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三、拍卖人对接受委托的拍卖标的进行公告和展示。
四、竞买人与拍卖人签定竞买合同。
五、举行拍卖会。
六、买受人与拍卖人就成交拍品签署成交确认书。
七、买受人与拍卖人就成交拍品办理移交手续。
八、拍卖人与委托人就成交拍品办理款项两清手续。
九、拍卖人就本期拍卖会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拍卖规则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拍卖活动应由拍卖师主持,同时应设书记员。
三、未经委托人同意,拍卖人不得将委托标的委托其它拍卖人进行拍卖。
四、拍卖师在拍卖前应宣读有关拍卖细则和本期拍卖特别规定。
五、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在拍卖前予以说明。
六、拍卖师可以根据拍场情况确定标的起拍价格和加价幅度。
七、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若三次报价无人应价,视流拍。
八、拍卖中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该应价无效。
九、拍卖师连续三声报出最后应价,若无人继续应价,便敲锤以示成交。
十、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十一、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十二、拍卖活动结束后,拍卖人应按约定及时与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
委托人须知
一、委托人指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委托人可以自行办理或由其代理人代为办理委托拍卖手续。
三、委托人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和拍卖人要求提供身份和委托标的可以处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委托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五、委托人有权确定标的保留价并要求拍卖人为保留价和拍卖人身份保密。
六、委托人在拍卖前可以撤回标的,但应承担拍卖人在拍卖前期准备中支出的相关费用。
七、委托人不得自己或委托他人参与竞买。
八、委托人须对交付拍卖人保管的拍品投保,保期双方约定。
九、对成交拍品,委托人按约定支付佣金;未成交拍品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十、成交拍品按国家规定需缴纳税费的,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十一、对未成交拍品,若委托人不继续委托本拍卖人进行拍卖,须按约定时限领取委托拍品,逾期拍卖人有权处置该物品。
十二、委托人须知的其它事项按《委托拍卖合同》规定执行。
竞买人须知
一、竞买人指参与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二、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公告公布的时间内,持符合竞买条件的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竞买手续。
三、竞买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参加竞买。
四、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瑕疵,有权查看拍卖标的和查阅与拍卖标的相关的资料。
五、竞买人必须在拍卖会举行前到达拍卖现场,查验竞买身份后方可入场,拍卖会举行过程中不得入场。
六、拍卖师对拍品的描述和评价,均属参考意见,不表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和承诺。
七、拍卖师报价后,竞买人若应价,必须举起竞买号牌。既可无声举牌,也可举牌同时口头报出高于拍卖师报价的应价。
八、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可以按加价幅度的倍数自由应价。
九、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只有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则自动丧失约束力。
十、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十一、竞买人须知的其它事项按《竞买合同》规定执行。
买受人须知
一、 买受人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二、买受人必须在《拍卖现场应报价记录文书》上签字。
三、买受人必须当场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成交相关手续。
四、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品过户、变更手续。
五、买受人逾期未履行《拍卖成交确认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成交拍品按国家规定需缴纳税费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买受人按约定未能得到成交拍品,有权要求拍卖人或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买受人应承担成交拍品移交过程中的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
九、买受人应履行《拍卖成交确认书》所有条款。
拍卖现场注意事项
一、与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拍卖秩序,不得大声喧哗。
二、与会人员不得干扰拍卖师及拍卖会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三、与会人员不得干扰竞买人应价。
四、与会人员在场内不得吸烟、吐痰、乱扔杂物。
来源: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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