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配套措施有望年底出台 缓解办证难
本报讯 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房地产“新政”中,禁止“楼花”转让和调整住房转让营业税两项都同房产证有关。“办证难”的问题再次成为焦点。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02年出台相关政策后,广州市办理房产证困难的问题已经很大程度上得到解决,国土房管局正在抓紧研究办理房产证的配套措施,有望在年底出台。
根据房地产“新政”,“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且按照国家规定,购房是否满两年要根据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日期为准。因此,何时办妥房产证决定了房屋能否进行转让以及转让时能否免税。
据满堂红市场研究部的初步统计,目前广州楼市中的二手交易中,预售契约的转让约占总成交量的20%。其中,除了转让期楼的投资买家外,有不少是因发展商手续不全或者是其他原因,尚未办好房产证的买家。新政策就为这些类型的卖家设下了门槛。
据了解,于今年4月30日开始试行使用的广州市房屋管理系统对于市民自办房产证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房地产开发商办理完大确权(整栋楼宇的产权)之后,其房产项目和楼盘的明细信息都会纳入房屋管理系统中,从而能从根本上杜绝一房多售行为的出现,也清除了房屋业主因不能提供开发商相关资料而无法自办房产证的障碍。目前业主自办房产证最大的困难是,办证需要开发商和业主两方的资料,而开发商要将自己的资料给每个业主一份是不现实的,而且为了逃避需要上缴的费用,有的开发商为小业主办理了房产证之后也不去领取。系统开通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各个相关部门都能获得开发商所登记的信息,业主自办房产证就具备了基础。
据悉,《广州市城镇房地产权登记办法》自去年10月开始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将于7月或8月提交广州市人大审议,并力争在年底前出台。届时,个人自办房产证将有了法律保障,并有望大大缩短办证时间,提高办证效率,从而解决当前“发证难”的问题。
关联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推出
记者昨日从国土房管局获悉,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年”的要求,为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拟联合推出《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献计献策。
据了解,为更多地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合同条款,合同征求意见稿的全文已在两局公众网站(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址:http://www.laho.gov.cn;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址:http://www.gzaic.gov.cn;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网址:http://www.gzzjs.com)上进行公布。市民可以在这几个网站上了解具体的操作方法和相关内容的信息。(记者/张睿)
来源: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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