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的一般程序
| 一、拍卖委托→ |
1.当事人委托 → |
委托人身份证明 |
| 标的权属资料 |
| 评估报告、其他资料 |
| 2.国家机关法定委托 → |
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标的权属资料 |
| 评估报告和其他资料 |
| 二、拍卖人→核实鉴定 |
1.核实委托人身份及标的权属资料 |
| 2.拍卖人、委托人现场勘查 |
| 三、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
1.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 |
| 2.拍卖标的名称、地址、权属状况、建筑面积 |
| 3.拍卖标的来源、有无瑕疵、保留价的确定 |
| 4.拍卖的时间、地点 |
| 5.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
| 6.佣金及其相关费用支付方式、期限 |
| 7.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
| 8.违约责任 |
| 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 四、公告→(拍卖会七日前) |
1.拍卖的时间、地点 |
| 2.拍卖的标的3.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 4.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
| 5.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
| 五、咨询和展示 |
标的物咨询答疑 |
| 六、竞买人报名→ |
1.审核竞买人资格 |
| 2.交纳竞买保证金 |
| 3.领取拍卖会资料→ |
①拍卖规则②拍卖须知③拍卖目录 |
| 4.发给竞买证 |
| 5.领取竞投号牌 |
| 七、拍卖实施→ |
1.拍卖师主持拍卖会 |
| 2.宣布起拍价 |
| 3.公开竞价 :落槌成交-签成交确认书;未成交-退竞买保证金 |
| 八、拍卖款结算 |
凭成交单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成交款及佣金 |
| 九、拍卖标的交付→ |
1. 委托方协助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
| 2. 委托方协助办理产权证及土地证 |
| 3. 标的物交割 |
| 4. 拍卖人将价款(扣除佣金)转付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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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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