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项目操作流程
拍卖项目从接受委托到拍卖成交,一般要经过委托阶段、招商阶段和拍卖实施三个阶段:
委托阶段 拍卖人接受委托并达成初步意向,应填写委托登记表,并组织对拍卖标的进行考察,对考察项目进行分类登记,取得拍卖标的详细资料,并与委托人协商拍卖标的保留价、起拍价和拍卖方案,一经确定,双方签定正式委托合同。
项目考察主要内容:
1、现场考察: 主要通过勘察、询问、拍照、摄像、对比等方式了解标的物现状详细情况。
2、背景考察: 通过项目可行性报告、立项报告、评估报告、财务报表及相关渠道了解标的物的历史成因、变化过程、有无瑕疵、所有权状况、委托拍卖的意图等资料。
3、市场考察: 通过行业协会、媒体、公司内部资料、客户关系等途径了解标的物所处行业现状、发展前景及标的物的市场价位等情况。
4、考察结论: 确定标的物拍卖运作价位、运作方式、运作时间并提出是否接受委托建议,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招商阶段
(一)确定拍卖方案 委托合同签定后,根据前期项目考察结果和委托合同条款的约定,确定拍卖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对该拍卖标的进行统筹规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拍卖实施方案。
具体方案一般如下:
1、组建拍卖项目小组,确定项目小组人员和分工。
2、项目小组对拍卖标的进行研讨分析和策划,确定招商时间、对象和范围。
3、公告版面预定:
a. 确定公告刊登日期,拍卖公告必须在拍卖日前七天刊登在相关媒体上。
b. 确定公告内容(拍卖会的时间、地点及物品清单)
c. 确定公告媒体 d. 确定公告版面规格
e. 联系媒体排版、印刷(提前一周向报社确定版面并提交公告定稿)
4、制定标的物介绍书 整理拍卖标的资料,制定项目介绍书,项目介绍书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f. 项目来源及相关背景资料
g. 标的物详细情况
h. 标的物评估报告
i. 市场分析
j. 经济效益分析
k. 拍卖参考价或起拍价
l. 售后服务
m. 结论
(二) 广告宣传招商
1、根据拍卖方案各项工作要求,分工协作,责任落实到人。
2、按照拍卖方案发布公告。
3、通过电话、传真及相关媒体积极寻找客商。
4、定期总结分析招商进展情况,并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对招商工作作出相应调整。
5、上门服务并引导客户现场考察,详细介绍标的物情况,突出标的物卖点,落实买家。
(三) 工商局备案(拍卖会举行前十天) 拍卖活动举办前须到驻地工商局登记备案,并提交下列文件:
1、《拍卖备案表》
2、拍卖标的文字资料(介绍、图片)
3、《拍卖公告》(刊登报纸原件,可以在公告刊登后再提交)
4、委托合同或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拍品清单
(四) 公安局备案(拍卖会举行前30天) 拍卖活动举办前须到市公安局审批、备案并提交下列文件:
1、举办大型活动登记表
2、申请活动报告书
3、举办活动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4、主办单位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举办活动的场地平面图,场地租赁协议书
7、公安局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8、拍卖物品图录和清单
(五)拍卖预展
1、确定预展时间
2、确定预展地点
3、准备现场宣传资料
4、确定公司陪同人员
(六) 竞买登记
1、确定竞买时间和地点
2、竞买人参加竞买须提供相关文件:
a.竞买人身份证或竞买代理人身份证(及代理委托书)
b.竞买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以上文件经审核无误后,予以办理竞买登记,竞买人领取并填写竞买登记表(拍卖当日凭竞买登记表换取竞买号牌参加竞买)和竞买合同。
拍卖实施(一) 拍卖会场
1、布置会场(拍卖会前一两天)
2、人员安排
a.前台接待2人――负责分发拍卖资料(标的介绍、拍卖规则),签到,给竞买人换取号牌以及引导入场。
b.服务人员2人――负责拍卖成交后提供现场记录给竞买人签字。
c.记录人员2人――负责现场记录,待拍卖会举行完并由公司填写,买受人签字后,上交工商局备案。
d.主持人——负责拍卖会开始宣布会场纪律,宣读拍卖规则。
e.拍卖师——负责介绍拍卖标的,现场拍卖的主持与记录。
f.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负责与买受人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
g.财务人员——负责拍卖成交后收取买受人当场交付的成交价款及佣金。
3、确定拍卖方式 根据拍卖标的具体情况,由拍卖人决定拍卖方式——英式拍卖(增加拍卖)或荷兰式拍卖(减价拍卖)和竞价阶梯。
4、公证员公证 拍卖会前七天须邀请公证处公证员到现场进行公证。
5、正式拍卖
a.服务人员住组织竞买人签到,凭竞买登记表换取竞买号牌。
b.主持人宣布《竞买规则》,竞价阶梯及注意事项。
c.拍卖正式开始,拍卖师介绍拍卖标的,宣布起拍价格,竞价开始,落槌敲定最高出价者为正式竞买人,
d.成交后,买受人在现场与拍卖公司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
6、结算交割
a.与买受人结算 现场拍卖结束后,拍卖公司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 》的约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不能当日结算的,应先付成交价款的20%作为定金,余款必须在七日内付清,否则不与提货并扣除定金,待资金到帐后持以上证件提货,提货费用自理。
b.与委托人结算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按《委托拍卖合同》的约定,将拍卖所得价款扣除佣金及各种费用(广告、保安、水电、场地、保险等)后。交付委托人。
7、标的交付 拍卖人督促委托人严格执行《委托合同》,在约定时间内,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
8、售后服务 拍卖成交后,协助买受人缴纳有关税费及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9、拍卖文件资料理归档 拍卖工作全部结束后,将有关拍卖一切文件资料整理成册,同时填写拍卖项目结案交接清单。
来源: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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