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实际操作中应采取的步骤
1、审查标的的权属,核实相关法律手续。如:土地有无土地使用证、房屋有无房产证、汽车证照是否齐全,司法文书是否完备。
2、对拍卖标的进行估价,制订拍卖底价。
3、签订委托合同
4、对拍卖展样标的进行录像,制作光盘、展板。
5、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法》规定,拍卖人应于拍卖前七天发布拍卖公告。我公司一般在“千山晚报”、“北方晨报”、“鞍山电视台”发布公告。如委托标的大宗,或鞍山竞买力不强,则在“辽沈晚报”、“中拍网”发布。
6、进行招商竞买工作
7、拍卖标的展样(不能少于2日)
8、办理竞买手续
(1)竞买人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事业竞买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
(2)交纳保证金
9、召开拍卖会
见《拍卖业务流程图》
10、 价款结算与标的交割手续
(1)买受人在三日内交齐货款和应付的佣金拍卖人出具发票
(2)拍卖人在七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佣金)返还给委托人
(3)买受人凭拍卖人出具发票拍卖成交合同、提货单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办理交割手续。
(4)委托人、买受人持拍卖人出具的发票和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有关资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
来源: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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